第259章 筹粮剿匪-《三国之仲氏太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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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其贪婪狡诈和精于算计,乃是在石城县几个强族大姓中首屈一指的存在!

    无数石城百姓,因此而倾家荡产,甚至家破人亡。以至于到最后,百姓们宁愿卖儿卖女,也不愿借老县丞一族一斗粮!

    此时众人听到一向只进不出的老县丞,居然一口便答应借黄盖两千斛粮食,还不要黄盖还,纷纷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但一转眼,大部分人就想明白了,用两千斛粮食换一个县丞当,这笔买卖绝对不亏!

    官吏官吏,虽然常常混为一谈,但实际上“官”和“吏”完全是两个阶层!

    官,乃主政参政之人!

    吏,乃为官府做事的人!

    在封建官僚体系中,吏,是完全附属于官的,是为“官”而服务的。

    有官则必有属官、属吏!

    以石城县为例,县令是地方主官,县丞和县尉是县令的属官,这三者都可称之为县官!

    而像主记、书佐、廷掾、法曹掾这些则分属于县丞和县尉,是县丞和县尉的属吏,统称为县吏!

    县官和县吏虽只一字之差,却有天壤之别!

    县吏本质上是县官的属吏,是可以被县官随意任免的。

    在察举制下,哪怕是官员中最低等的县丞、县尉,也是需要官员去表举任命的,而经过表举任命后,县丞和县尉也自动获得了表举任命他人的权力。

    只不过像县令、县丞这种低级官员,只能任命自己的属吏。

    只有两千石及以上的官员,才能表举他人为官!

    像黄盖,他要提拔石城县的廷掾和法曹掾当县丞和县尉,就必须找孙策所表举的秩两千石的丹阳北部都尉全柔帮他追认。

    不管如何,对于老廷掾和小法曹掾来说,从“吏”到“官”,总归是阶层的跨越!

    哪怕是县丞、县尉这样芝麻豆点的小官,也可以让整个家族沾光,从“寒门庶族”半只脚踏进“豪门大族”的门槛!

    要是运气再好一点,通过了定期的考核或被人看中,再调到其他小县当个县长什么的,那可就有了“声名”!

    有了官声,子孙后代都会被人多看一眼,相比于那些寒门庶族子弟,有更大的可能被表举为官,如此可就真正完成了到官宦之家的转变!

    说不定五六代人后,自己家族或许还能跻身所谓的“世家士族”之列哩!

    就算不看未来长远的利益,就说眼下,当上了县丞和县尉,对于家族当下的发展也有极大好处!

    县丞和县尉是可以自行任免属吏的!

    在这之前,碍于出身低微,我们只能担任小小的县吏。需要依靠宗族势力,费尽心思的排挤架空历任县官,以此来把持地方。

    但从今天起,整个石城县,不管明里暗里,还不都是我们两家强宗大姓说了算?

    两千斛粮食,换半个石城县,这买卖值了!

    而且就算我说还,你黄盖真会归还粮草?

    做梦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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